2015年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考点:汇兑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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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

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2.银行受理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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