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知识考点辅导七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2 10:52:39

证券发行与承销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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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监、高管)要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 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支付的中介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上网发行费用(给交易所的)。

财务咨询费主承销商给,在发行费用中不应包括财务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的是(预缴款)方式(不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这一发行方式)。

(股东资料)是证明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的有效法律文件,同时,也是保证股东所持股票顺利上市交易的重要依据。

承销总结报告,上市10日内报备,提供文件:募集说明书单行本;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律师鉴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其他

保荐人不得推荐发行人股票的情形:1.发行人持有公司7%以上股份;2.保荐人持发行人7%;(互持)3,董、监拥有发行****益;4.保荐人为发行人担保或融资。

股票上市的条件:1.证监会已核准;2.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4亿以上的,比例达到10%以上;4.3年不违法。

保荐代表人应当为(自然人)。

保荐人保荐股票上市时,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保荐协议、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在名单上的证明文件、保荐人向保荐代表人出具的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多选)

保荐人变更,5个工作日报告证监会。 保荐人、发行人终止协议:5个工作日报告 保荐人应在发行人报送披露材料或履行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完成文件审阅。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交所在收到发行人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刊登公共募集文件后,保荐人、发行人不得终止保荐协议,但以下例外:1.新股、配股、可转债可另请;2.保荐人被除名。

发行人向证交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简介持有的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可豁免前条款(即36个月条款)。

剩余证券的处理:1.通过交易系统逐步卖出;2.大宗交易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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