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知识考点辅导:纳税地点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7 09:54:59

纳税地点是税法的构成要素之一对吗 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

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特在考前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知识点辅导的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有一定的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点击下载:最新版注册会计师考试宝典题库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编辑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模拟试题汇总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基础》备考试题汇总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公司战略管理》模拟试题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