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知识点十六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0 03:49:20

城市规划师考试 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 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3年城市规划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城市规划师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评析要点

交通线路:

尽量减少区域性过境如公路、铁路对城市的影响?(2010年第二题考点高速公路穿城过,2007年高速公路穿过城市,2001年考点,过境交通沿铁路西侧穿越城市,2000年考点)

铁路应从城市边缘通过,不得分割城市过于零碎,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好不好,铁路与城市道路的立交应保证城市干道无阻通过;

铁路编组站:铁路编组站要远离市区,一般设在铁路干线汇合处(2001年编组站在市区)。保证主要车流方向有便捷的线路,折角车流最少。

铁路客运站:大城市可设多个铁路客运站,其位置距市中心2-3km。中、小城市铁路客运站设在城区边缘。铁路客运站要与城市主干道相连,同时还要协调好室内公交,长途汽车的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大城市地铁可直接引入铁路客运站。

高速公路或国道:特大城市设环形高速公路连接各高速公路,内设快速路与城市路网相连。中、小城市高速公路则应远离城市中心,采用互通形式以专用的入城主干道接入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位置要合理。注意是不是有些公路出入口没有必要是不是存在两个出入口距离过近的情况。(2005年考点)

过境国道、高速公路不能穿越城市(2010年高速公路穿越城市);各类高等级交通线之间或与城市道路是否交叉过多;

公路客运站:公路汽车客运站一般设在市中心区边缘或铁路客运站或水运客运站附近,客运站应与城市对外公路干线有紧密的联系。大城市设多个公路客运站,

港口:港口位置:选址避桥梁、闸坝、水源保护区,石油作业区在城市、港区、锚地、重要桥梁的下游;港口疏港大道的布置:港口的货运要畅通,有快捷的疏港交通道路。疏港交通道路的等级要高,同时不能对居住等用地有影响(2000年疏港交通穿过居住用地,客运码头没有道路相连)。

机场:一般出现就是考点(出题人执迷不悟,只要出现机场没有不出现问题的),要注意其与城市的距离、与城市的联系、风向、服务区域问题、飞行安全等问题。

与城市的距离:机场距离城市距离为10-30km。

联系:机场和城市要有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相连,特大城市可设置轨道交通连接城市和机场。

风向:因为飞机最好为逆风起降,因而机场跑道方向应平行于主导风向或与主导风向的夹角尽可能的小。

服务区域问题:机场的位置应便于区域共享。

飞行安全:机场周边不能有易燃易爆,产生大量烟雾的设施。

站场之间的关系:公路客运站、铁路客站、客运码头、铁路货站、机场等站场布局要考虑乘客换乘是否方便。在交通联系方面,这些点都要有相对高级别的城市道路与之相连。(2001年考点,换乘不方便)

物流园:(近几年的热点)大城市不宜少于2处,在城市边缘地区,用地占总用地不超过2%。生产性的物流中心与工业区相结合。物流园一般位于城市边缘,用地应考虑对外交通的联系。

如果有抗震设防要求,要注意七度抗震设防的城市,每个方向应有不少于2条的对外放射道路。

2.5城市道路网规划评析要点:

一般有河流、有铁路等限制因素(考点)(2002、2007年城市道路专项)

城市道路系统完整,干道功能是否明确,等级是否合理(2010年考点,干道和环路没有连接);交通性道路两侧及两端,不应安排生活性用地(居住、商服中心、公建),避免安排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交通性道路两旁可布置为开敞绿地。生活性道路两侧不应安排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环路的等级不宜低于主干道。注意有些道路等级是不是高了或低了?

路网密度适当,其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大城市主干道密度0.8-1.2)(2007北侧干道密度过大)

各组团之间联系干道是否畅通:市新开发的地区应与旧城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各组团间不能只有一条道路连接。城市中心、工业区、居住区、车站、码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景观要求:城市主干道走向是否与地域环境特色相结合,道路应顺应地形,城市道路的选线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道路交叉口:立体交叉主要设置在快速路、主干道的沿线上,平面环形交叉口不适用于快速路和主干路;注意道路交叉口是否有畸形路口:如五条道路以上、错位相交,过小的锐角相交等情况。

公汽首未车应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1000-1400㎡。

2.6景观艺术

利用好各自城市独特的自然景观。如高地、山丘、河湖、水域,将其作为总体布局的视线和活动焦点,创造出平原、山地和水乡等各种城市的特色。道路、桥梁的布置能很好地与山势、水面、林木相结合,创造出城市的艺术风貌。(好不好可以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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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水源地:

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不应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2.7技术指标

有数字的时候相关的指标就是考点:

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4.3.1 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m2/人)

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 规划人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m2/人。 规划人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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