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货代企业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业务备案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81号),《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开展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12]33号)和《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做好2012年度业务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业务备案具体时间: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二、参与业务备案企业的资格:2013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企业。
三、办理业务备案请登陆:
登陆http://iffe.ec.com.cn
进行数据申报,操作程序请参照附件一[《业务备案表》三操作程序]。将网上申报好的《业务备案表(三)》打印(一式参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后报重庆货代协会。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据实填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备案的企业,均视为自动放弃年度的业务备案,在本年度内将无法重新办理业务备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视为无经营业绩。
联系人:陈春
电 话:67750954
传 真:67749714
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
《业务备案表》三]操作程序
1、登陆:http://iffe.ec.com.cn
2、点击页面左侧“企业业务备案”,输入企业经营代码(《业务备案表》一)和数据年度(2012),进入(《业务备案表》三)页面。
3、按内容所示如实填报,表内不适合本企业填报的栏目可填上0。
4、填报完毕并审核无误后,按“确定”,同时页面会产生随机验证码即打印编号。
5、点击页面左侧“业务备案表打印”,输入随机验证码即打印编号,可打印(《业务备案表》三)。
6、将打印好的(《业务备案表》三)、企业法人代表保证书,盖上公章和法人代表处签字后,一式参份,送交货代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