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跟单员考试操作实务复习笔记八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8 2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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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和书面合同的签订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前一节已经谈到,一方的发盘一经对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要视其是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不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了解和掌握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非常重要。

一个合同究竟具备那些条件才算有效成立,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综合来看,主要要求具备以下凡项:

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

对价是英美法的一种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所提供的相互给付,即双方相互有偿。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货款是为了得到卖方提交的货物,而卖方交货是为了取得买方支付的货款,买方支付和卖方交货就是买卖双方的相用互给付,就是买卖合同的对价。

“约因”是法国法所强调的,它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

买卖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否则,它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的都要求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必须合法,并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违反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的合同,一律无效。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做了如上规定。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也指出,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合同方告成立。这是我国涉外经济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条件。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就不存在合同。而且,协议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下加以限制。无论采用书面斤式还是口头方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该公约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可以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对这一一条提出保留,坚持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书面方式包括电报和电传,我国《涉外经济合问法》第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更改或者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我国对涉外经济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求。

以上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一个合同只有符合了如上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我门在实际业务中,尤其在与外商商订合同时,对此要严格遵守,善加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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