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1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page]

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page]

河北省2014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附件1: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各机构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单位

上半年

下半年

石家庄市鉴定中心

4月14日

10月14日

邯郸市鉴定中心

4月15日

10月15日

保定市鉴定中心

4月15日

10月15日

张家口市鉴定中心

4月16日

10月16日

承德市鉴定中心

4月16日

10月16日

唐山市鉴定中心

4月17日

10月17日

廊坊市鉴定中心

4月18日

10月18日

沧州市鉴定中心

4月19日

10月19日

衡水市鉴定中心

4月19日

10月19日

邢台市鉴定中心

4月19日

10月19日

秦皇岛市鉴定中心

4月20日

10月20日

省直机构

4月14日~20日

10月14日-10月20日

注:各机构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学
专业

 

文化
程度

 

学位

 

身份
证号

 

出生
日期

 

申报
职业

 

等级

 

原证书职 业

 

原证书级别

 

原获证时 间

 

电话
(手机)

 

工作
单位

 

通讯
地址

 

专业工
龄(年)

 

 

本人已了解相关申报条件、鉴定报名程序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资料为真实有效。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
  设区市(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考点(单位)名称

考点是否相对固定

考场信息

容纳考生人数

考点地址

备注

考场总数

其中

标准考场数

多媒体考场数

远程监控点数

 

 

 

 

 

 

 

 

 

 

 

 

 

 

 

 

 

 

 

 

 

 

 

 

 

 

 

 

 

 

 

 

 

 

 

 

 

 

 

 

 

 

 

 

 

 

 

 

 

 

 

 

 

 

 

 

 

 

 

 

附件5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案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部中心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的要求,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 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门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综合评审不及格的考生,须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成绩保留一年。具体综合评审要求如下
一、综合评审形式分类
  (一)口头答辩综合评审形式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2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等4个职业需提交 论文,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不需提交论文)采取口头答辩的综合评审形式。参加心理咨询师鉴定的考生需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 篇(两份材料装订在一起)。
(二)书面答辩综合评审形式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2级)等6个职业需提交论文(电子版),采取书面答辩的综合评审形式。
(三)其它综合评审形式
1.秘书(国家职业资格2级)综合评审采用考生填写《业绩评估报告》后由专家评审打分的形式进行。
2.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综合评审不需另外撰写论文,采用“文件筐”形式,纸笔作答。 3.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闭卷撰写专题论文的形式。
4.其它职业的综合评审详见部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
二、论文写作要求
  (一)论文选题
除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2级)由部中心制订专题论文外,其它职业的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如发现有雷同现象,将评审为不合格。
2.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2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1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论文除口头答辩职业需提交(A4)纸质文本一式3份外,其它职业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报送。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如论文偏离主题,将评审为不合格。
6.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论文封面信息如实填写、填全,不得漏项。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见表1)。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见表2)。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四)综合评审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审成绩=论文内容成绩×40%+论文答辩成绩×60%
(五)论文提交要求
1.各有关单位将所有参加论文答辩考生的论文汇总后,按职业、等级、考务系统的报名顺序排序,提交考生名单并附论文按要求上报。
2.各省直报名点、各地中心必须于考前22天前将考生论文集中收齐后报送省中心,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注意事项
参加论文答辩补考的考生,补考时必须重新撰写论文。

表1 论 文 提 交 封 面 格 式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上空四行,三号仿宋,居中)
×××××(职业名称)论文(二号黑体,居中)

(国家职业资格×级)

 

(空四字,四号宋体)论文题目:

 

 

(空四字,四号宋体) 姓 名:

身份证号:


表2 论 文 撰 写 格 式

标 题(二号黑体,居中)

姓 名(四号仿宋体,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号楷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论文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注释:(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1)
(2)
(3)

牛课宝典,让亿万考生信赖的考试宝典

助力考生高效复习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