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 牛课网 考试宝典

2014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为保证2014年度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时间安排
   1、全国统一鉴定时间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月18日

11月23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
14:00-17:00 综合评审(一级)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2、全省统一鉴定时间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月17日
11月22日

物流师

4-3级

08:30-9:30 专业能力(一)考核

纸笔作答

10:00-11:00专业能力(二)考核
11:00-12:00 理论知识考试

上机考试

2级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2:00 综合评审
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

纸笔作答

网络编辑员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上机考试

广告设计师

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7:00 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部分为机考和手绘题

2级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2:00 综合评审
13:00-17:00 专业能力考核

营销师

5-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秘书

5-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外语考试

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播放VCD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

企业培训师

3级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

须提交本人制作的课件

2级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2:00 综合评审
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

 

公关员

5-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电子商务师

4-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答辩

  二、统考职业考核方案
1、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纸笔作答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简答、综合分析

 

纸笔作答

综合评审

文件筐

5

纸笔作答

1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综合题和图表分析题

 

纸笔作答

综合评审

文件筐

10

纸笔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选择题

 


2、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企业培训师

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判断题

120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案例分析、简答、论述

3

纸笔作答

PPT课件

 

专家评分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判断题

120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专业能力

案例分析

4

纸笔作答

论文答辩

论文撰写

 

书面答辩

 三、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起,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报。各地和省属报名点必须严格按 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鉴定各职业报名条件见附件1,2014年统一鉴定各省属报名点名单将在近期的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公告, 请大家密切关注。各市鉴定中心报名电话见附件2。)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 师等2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 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经省中心资质初审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今 年下半年新增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省试验性鉴定,各市可按每职业选择1-2家单位参加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 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经各市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试验 性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4、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统考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上半年统考

5月17、18日

4月9日

下半年统考

11月22、23日

10月8日

5、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邮编210009)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孔牧楠,025-83271779(传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等级由各市鉴定中心和各省属报名点资格审查后确定,各报名点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鉴定中心存档。
3、全省报名截止后,如某一职业等级报名人数低于20人,将取消本职业等级本次鉴定。
附件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附件2: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电话一览表

工作单位

地址

报名电话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79号三楼

025-57718294

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0512-69152839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无锡市广瑞路2号

0510-82410125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常州市局前街28号1楼西大厅

0519-89991953

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镇江市运河路79号

0511-85340246

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扬州市友谊路49号

0514-80978280

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泰州市五一路19号

0523-86220530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0513-59000279

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徐州市西安南路126号

0516-83907803

淮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淮安市大治路22号

0517-83331090

盐城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

0515-88156583

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号就业训练中心

0518-85685861

宿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409室)

0527-84359036

附件3: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职业:                             等级: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姓 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拟招生范围:

拟招生人数:      人/班           期/年

场地与设备

 

 

总面积

总间数

培训、考核

自用

 

 

场地

租用

 

 

教学设备

 

拟见习单位

 

师 资

情 况

姓名

性别

专/兼职

职称

专业教龄

拟授课程

单位名称

 

 

 

 

 

 

 

 

 

 

 

 

 

 

 

 

 

 

 

 

 

 

 

 

 

 

 

 

 

 

 

 

 

 

 

理论知识教师不少于3人,操作技能教师不少于3人。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市级鉴定 中心初审 意  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省鉴定

中心审

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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