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6 03:51:50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 西安工程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专业学位类别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方向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凡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将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我校将为其颁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的学位证书。该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按相关规定和培养方案进行正规、系统的培养,学习年限为2-2.5年。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在职人员可申请延期毕业,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如考生所在地区(或单位)一次组织的合格生源达到一个整班(15人以上),可先进行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即先开班上课修学分,后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GCT),上课全部由学校派副教授及以上的老师集中面授。
三、学位授予
学员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课题研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工程硕士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家统一的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五、招生领域


序 号

领域代码

领 域 名 称

类 别

1

085220

纺织工程

工程硕士

2

085201

机械工程

3

085236

工业工程

4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5

085240

物流工程

6

085210

控制工程

7

085239

项目管理

8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9

085229

环境工程

10

085216

化学工程

11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2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六、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GCT”联考含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


联考各部分名称

题型

题数

各部分总分

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单项选择题

50题

100分

数学基础能力测试

单项选择题

25题

100分

逻辑推理能力测试

单项选择题

50题

100分

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单项选择题

50题

100分

  备注:2013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暂不招生。
七、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八、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一般总成绩百分位不低于30%)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013年“GCT”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同时我校还接收符合当年国家条件规定的合格生源的调剂申请。
九、报名方式
在职联考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报名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013年7月12日-15日,已经报名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2013年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各地省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进行。(可登陆“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zzlkwsbm/”查询)
十、录取及收费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我校工程硕士培养费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含在读期间课程进修费、开题费、导师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
欢迎有关单位与我校就合作建立工程硕士培养基地项目进行协商与合作。对达到成班条件者,培养费按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如果部分考生当年未被我校录取,可以申请提前进修学位课程,和当年已被录取考生成班学习。提前进修考生应履行相关手续,并缴纳课程进修费。课程进修费及所修学分3年内有效。3年内仍未被我校录取、但已修完规定学分者,我校将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以上内容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制定,实际执行以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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