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复习资料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2 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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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具备保证产品质量 的必备条件?

判定企业是否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要根据各类产品的实施细则确定的判定原则进行判定。现场审查的判定结果可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一般来说有少量的“基本符合”项,没有“不符合”项,可以判定为“合格”。审查组在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时,应按照《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的规定,逐项进行审查,并记录有关情况,并将审查情况汇总在《企业生产必备条件现场审查结论汇总表》中。具体的判定方法,在具体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判定原则。

如:酱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判定原则。

符合:除企业自检能力外,没有不符合项,基本符合项小于等于8项。

不符合:除企业自检能力外,有超过1项不符合项;或基本符合项大于8项。

企业申请审查的同一产品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生产线时,如果其中有一条生产线审查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现场审查不合格。

当企业现场审查为不合格时,企业必须在2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后,方可重新提出取证申请。

2、缺乏检验手段的企业,能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缺乏检验手段的企业但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可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现场审查时,企业除自检能力外,其他符合或基本符合(限定数量)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的要求;

(2)产品经发证检验为合格;企业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出厂检验,并签署委托检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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