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宁波海关面试公告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4-02-09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宁波海关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4年2月20日至21日在宁波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2月13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 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2月13日前我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 的顺序进行递补,2月17日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2月19日8:30至17:00(中午不休息),我关将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资料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身 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延缓派遣生另随带延缓派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另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随带我驻外使 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另随带相应的证明、鉴定表或证书;报考缉私局查私职位的另随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证明均要求为 原件。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宁波海关一楼大厅。

  三、面试于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要求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完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 13:00前报到完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安排由抽签确定。面试当天候考地点为宁波海关三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 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 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考生,请提前与我关联系,说明原因,否则按弃权处理。

  (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具体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另行通知。

  (四)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面试地点位置图和周边交通

  面试地点:宁波海关(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距离宁波火车南站约1公里,距离宁波栎社机场约13公里。乘坐10路、301路、510路、965路公交车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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