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跟单员考试《操作实务》知识点十六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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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费

纳税范围:进出口关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船舶吨税、滞报金、滞纳金。

纳税凭证:税款缴款书、收费票据。

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若期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往后顺延一个工作日。

纳税方式:①在指定银行柜台办理税费交付手续;②通过电子口岸进行电子支付税费

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查验计划时间,到达查验现场,

配合海关查验货物。

①查验地点

海关监管区或者经海关同意的货物存放地。

②查验时间

海关接受申报后(径行开验、复验除外)。

③复验和径行开验

(2)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查验完成后认真阅读、签字确认《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

(3)货物损坏赔偿

赔偿范围,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额度: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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