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本、二本批次高校,经过按志愿录取、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还不能完成计划(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不经征求先降分投档);
(2)高校愿意降分录取,提出申请,在规定降分范围内确定降分幅度;
(3)降分投档仅在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考前填报的均视为第一志愿,在外省市高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无需考生再提出申请。
(1)一本、二本批次高校,经过按志愿录取、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还不能完成计划(农林、水利、石油、矿业、地质等高校可不经征求先降分投档);
(2)高校愿意降分录取,提出申请,在规定降分范围内确定降分幅度;
(3)降分投档仅在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考前填报的均视为第一志愿,在外省市高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无需考生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