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公布(全文)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4-03-20

  2014年湖南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十届九次全会的实施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 的教育,为“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 脑,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上来。设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组织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学习贯彻十 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2.分类指导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及教育强县市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教育强省建设的分 类指导。做好全省推进教育强省工作会议筹备协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规划项目设置审核和上年度六大专项规划项目实施的综合考评。推动实施教育强省 建设重点推进工作项目。做好“十三五”教育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及相关工作。

  3.积极推进教育重大改革试点。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南,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我省承担的7项国家改革试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管 理。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工作,总结推广宣传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加强区域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调研、督查、指导,启动各类高校学 分转换、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委托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及教育满意度测评。

  4.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启动大学章程建设,加快推进 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开展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内 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继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研制地方高校和中小学校领 导班子建设意见和领导履职规范,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鼓励探索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5.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立考试招生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抓紧研究制定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宣传和落实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录取的调整方案。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方 案,探索高考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探索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科学编制和执行好各类招生计划。按照有利于促进 高中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法律规定,出台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 入学的工作实施意见。探索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

  6.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明晰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机制。整合评估项目,实施新的“两项督导评 估”制度,启动第三轮首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开展督学责任区省级示范点建设,全面实施 省级教育随访督查。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体系,分类制订并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评估,有针对性地对部 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现场评估。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开展对市州教育行 政部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切实加强教育督导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督学岗位能力培训、教育督导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做好省督学换届工作。建立健全督导评估 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7.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推动做好《湖南省校车安全条例》出台的相关工作。开展《湖南省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 作,推动《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立法论证和前期调研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登记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工作。加强法制宣传 和培训,提高教育系统法律素养,进一步规范教育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完善办学准入制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信息公开,重点加 强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违规办学行为督查督办通报机制。组织第三批“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8.引导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贯彻落实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着手构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扶持指导的政策 体系。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抓好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工作,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清理纠正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策,依 法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指导独立学院做好迎接考察验收准备工作。

  9.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以本科院校科研创新团队、高职院校专业教学团队为重点,选派高等院校科研、教学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继续实施涉外办 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师赴国外合作院校研修计划。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积极鼓励境外办学。设立湖南省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委员会,推动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 专业品牌课程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有效扩大引进留学生规模。继续争取教育部支持,增加湖南省“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学校。加强孔子学院和 孔子课堂建设,推进国际汉语教育与推广工作。完善“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规范全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贯彻立德树人

  10.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和省委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有 关部署,制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 动等为主要形式,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节粮、节水、节电”教育。继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示范校创建,推动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出台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意见,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1.着力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自测自评工作,适时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自测自评情 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大力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二周期项目建设,继续做好第一周期项目结项和成果推广工作。配齐配强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辅 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督促高校继续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适时开展全省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督 查。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和课程资源建设,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大 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重大基础性理论问题与工作实践研究,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共 同体建设。指导省高校图工委开展大学生读书活动,打造书香校园。

  1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以区域为单位、以增效减负为基本目标、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的课程改革,推广“自主、合作、探究”课堂教 学模式。部署开展新一轮省级课改样板校建设,建立调教制度,评选一批示范课例,带动全省普通中小学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 指南》,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启动省级保教质量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 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的指导,发挥实验区示范带动作 用。探索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途径和机制。开展第四届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组织参评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鼓励开展基础教育课 程改革、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建立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长效机制。

  13.着力推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实践育人和省政 府关于企校合作办学意见精神,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专业、课程和实习实训基地。指导职业院校积极争取所在行业、企业支持,推动落实企业接收职业院校 学生顶岗实习的责任,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生产工艺攻关。充分发挥职教集团作用,完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经常性协 作对话机制。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督促市县区进一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整合不同行业、部门的各类培训资源,统筹培训项目 和经费。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落实《关于加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指导意 见》,全面加强职业院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探索中高职专业技能抽查对所有专业的全覆盖,探索开展高职学生毕业设计的空间抽查工作。改革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 织方式,探索行业、企业牵头举办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

  14.全面深化高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统筹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探索高校专业建设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 设,指导高校制定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和基础学科拔尖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指 导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设施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与高校教学的深度融合。开 展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建设,立项一批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 划项目、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继续组织师范生顶岗实习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校企合作育人工作。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配 套改革方案。加强学位授权体系建设,开展授权审核、合格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推进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促 进研究生的校企合作与产学研结合培养,资助高校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创新论坛,加强研究生精品课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力度、监 督检查和调查研究,资助研究生开展暑假走基层服务活动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试点工作,做好博士、 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和评优工作。开展省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换届工作。组织做好同等学力考试、在职联考等各项学位考试。

  15.做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及高校认真落实《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通 知》精神,整体推进四门课程建设并开展合格评估。建立完善“湖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管理在线”平台,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及启动实施工作。认真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总结推广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经验。 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教学指导方案。积极探索改善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加强指导和督促各地抓好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举办第十届省大学生运动会、 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高中生相关体育艺术竞赛和省第十一届高校研究生篮球联赛。组团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校体卫艺教师 ‘网络学习空间’建设项目”和“省第二届中小学体育、健康教育、音乐和美术名优教师网络课程资源评优活动”。启动国防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军事课程建设 试点。

  1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传统文化教育。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逐步配齐心理咨询室和专业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及兼职教师。开展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抽查,组织专家调研会诊,促进高校不断完善和落实大学生心理预警和干预机制。推广完善心理健康热线电话、举行心理健康讲座等教育形 式,提炼和推广学生心理咨询典型经验。加强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加强生命与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加强学生法纪教育。启动中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指导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着力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资源,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理论研究和师资建设。探索建立传统文化 进校园、进课程、进师生生活的省级标准,制定传统文化教育推广实施方案。

  17.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积极构建教师培养培训新体系,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启动特殊教 育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做好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省内公费定向 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和履约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认真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做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 的实施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遴选新增一批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 改革。深化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改革,积极稳妥下放高校教师职务评审权,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做好第 九次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启动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做好高校教师专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工作。推动高校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创新,积极推进 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芙蓉学者计划”、“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招聘、遴选新一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学科 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做好2014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推荐申报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 工作,加强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制订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标准,强化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推进职 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化。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人才储备库。完善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组 织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筹备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

  18.统筹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素质教 育督导评估范畴,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继续举办中小学语言文字骨干教师培训班。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推进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规范和拓展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完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完善“湖 南语言文字在线”机构平台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湖南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规划”。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9.巩固和优化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监督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建设教育强省投入保障政策支持,确保公共教育经费依法稳定增长。做好 社会捐赠和外资利用工作,全面开展亚行项目实施阶段工作,扩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评审,规范经费分配,开展绩效考评。完善 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省级政策,深入实施各项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对中央、地方、学校多方资源的统筹,引导高校调整经费支出结构。深 化学校后勤准入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处置工作。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建立省属高校及厅委直属单位财务状况监控制度,推进财 务信息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增长。建立省本级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0.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全面实施《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 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继续设置“县域内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奖补资金”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启动“名师空间课堂建设计划”和“湖南 MOOC”建设试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加快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整合全省教育信息化 资源,启动湖南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湘教云”建设,着手“湖南教育信息数据中心”、“湖南教育阳光政务平台”、“湖南教育信息化导航与推送平台”、“湖南 教育信息化评价与交易平台”、“湖南教育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等建设,打造湖南教育信息化新品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以应用为重点,促进信息技术与 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制定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建设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省级平台,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数据采集和信息入库工作,利用好学籍信息 管理系统,强化中小学生学籍等基础管理工作,做好高等学校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工作。

  21.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发展。探索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结构调整,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特色学校建设,全力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落实 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努力扩大民族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特色发展,支持发展一批面向民族优秀 传统文化、工艺、现代农牧业的特色专业。继续大力支持吉首大学挂牌国家级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积极扶持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深化高校对口支援合作。加强民族地 区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三区”支教活动,办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挂职培训班和“歆语工程”民族地区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班。做好省内少数民族预科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对口支援工作,办好内地民族班,完成第七批援疆教师选派和第六批援疆教师安置工作。

  22.进一步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具体政策,加强学生资助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优化学前教育、 中职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 水平。

  23.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校 创建工作。继续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指导和督促各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就业招聘活动,继续做好纯农户家庭毕业生等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 作。进一步加强校企就业合作。开展就业指导专项研究,推进就业指导专业化建设。督促指导高校做好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工作。引导和鼓励毕 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军入伍。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4.提高学前教育普及质量与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200所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园建设。推动各地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建设和认定工作,完善报备制度和激励机制,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教育部部署,研究制定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推 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制度,组织2014年评选工作。

  2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1000所以上为民办实事项目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推动实施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争取省政府出 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召开会议督促各地规范实施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地按照专项规划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 资源均衡配置工作,推动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县域内公办义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及城市薄弱 学校任职任教鼓励机制。推动制定支持片区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发展的配套措施,争取将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的补贴政策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乡村教师。启动实 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学校教职工住宿条件,分类推动解决农村学校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 划,督促项目县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指导项目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制定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建立学生食品供应企业(单位)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26.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开展特殊教育调研,召开特殊教育现场会。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深入推进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出台随班就读指导意 见,全面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开展送教试点工作,探索对特殊“三类”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的形式和途径。促进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 育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改善特殊教育条件,为实现全纳教育目标努力。探索支持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27.深入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修订省示范高中管理办法,完善备案、督查等机制建设,探索对省示范高中教育教学、办学行为等实施有效管理, 促进省示范高中健康发展。推进省特色高中建设,指导省特色高中以协作体形式开展交流研讨,对申报学校进行视导、检查。遴选省综合高中建设学校,支持其创建 省综合高中。召开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讨会,指导区域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28.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配套的专项规划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培育 一批特色专业(群),打造一批品牌职业院校,提升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对接湖南现代产业体系,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促进职业 教育与各类教育沟通衔接,积极推进中高职有效衔接,探索高职院校联合省级以上示范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试点。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特色 专业群、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实施《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启动职业 院校省级重点项目过程监管系统。推动市县和职业院校加强本级重点项目建设。

  29.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协调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 面完成“985工程”三期建设任务,支持启动实施“211工程”新一期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部署,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 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高等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指导本科院校实施“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国家 “本科教学工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完成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的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市校产学研合作试点”,继续面向 已有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工作。鼓励高校申报各类重大科研项目,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推动本科学校提升 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遴选认定2014年度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择优申报2014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 加强高校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继续对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做好高校设置工作,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升本、湖南医药 学院筹建、湘南幼儿师专的高校设置相关工作。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管体系,引导高校进一步强化质量主体意识,坚持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进一步完善 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指导有关高校按期完成教育部新升格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积极推进省属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研究建立涵盖全省高校的 两型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30.大力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发挥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性乡镇农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城乡社区教育骨干体系建设。 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遴选建设一批适应市民终身学习的省级特色课程资源。组织社区教育骨干队伍培训。开展“2014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深化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加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监管与质量监控。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31.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和年度考核工作,配合做好高校领导干部交流和 聘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省属高等院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召开全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 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启动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程建设,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创新。制定下发《湖南省普通 高校党建评估指标体系》,启动第二轮高校党建评估。加强对高校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规范在高校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工作。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党内表彰机制,做好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对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

  32.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组织教育改革与发展重要战略问题的政策调研,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制 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加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更好提供教育宏观决策咨询服务。认真组织区域教育现代化和学校发展研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人才培养 研究、课程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师发展研究,拓展教育科学研究交流平台。完善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制度,切实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观测站点作用。加强教学管 理和指导。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省级统筹,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科研系统管理。修订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科研评价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各 类教育学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做好统计数据服务,提高为教育决策与管理服务的水平。

  33.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总结凝练厅委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抓紧做好相 关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厅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充分运用好,指导省属高校、基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 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调研、起草高校及中小学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汇总材料,制定高校及中小学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等文件,提请 省委活动办印发全省。积极做好与省委活动办、省委督导组、高校及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组织编发专题简报,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全程跟进活动过程,加 强全省中小学教育实践活动的巡回督导工作。

  34.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加强和改进高校巡视工作,对20所省属高校 进行巡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大巡视成果运用力度,形成震慑力。深入推进纠风治乱,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加 强教育行风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重点整治中小学乱收费等问题,巩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和案 件查办力度,研究制定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学习贯彻省纪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 (试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5.全面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完成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教育阳光服务 平台建设任务,形成集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综合型教育阳光 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教育阳光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对各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 一项重要评价指标。

  36.着力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积极协调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补助问题。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高校抓好敏感时段、重要节 点时期的安全维稳工作和防渗透、反邪教工作。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职能作用,协调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和春秋季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 动。完善市州校园及周边综治和高校、厅委直属单位综治考评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机制。指导各地、各高校推进“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 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提升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建设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校园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教育课比赛和 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深化高校和厅委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争创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正面宣传力度,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 制,继续实施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认真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部署大、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家长学校办学新模式。支持教育工 会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抓好应急管理、计生管理、老同志管理和服务及湖南教育政务网内容保障、教育信息报送、教育史志等各项工 作。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支持、服务和管理,发挥直属单位的职能作用。规范和加强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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