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辅导知识:特别决议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1 04:43:28

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特别决议是什么 特别决议的内容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会计职称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的辅导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2.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3.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对特别决议做出事项的,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份有限公司

  1.修改公司章程(与有限一样)

  2.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与有限一样);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有限一样);

  4.变更公司形式(与有限一样);

  5.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注意,没有变更公司形式。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与合营一样);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3.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区别);

  4.合作企业的解散;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

  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委员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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