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纳税申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3 07:20:20

纳税申报基本知识 纳税申报的解释 纳税申报的规定

【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如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1.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3.税款结算时,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是不加收滞纳金。

  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中,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有(ABCD )。

  A.自行申报

  B.简并征期

  C.邮寄申报

  D.数据电文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申报的方式。纳税申报方式为: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式申报税款。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