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5-04-09

  2015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节选自《吉林省2015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解读》)

  一、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一是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

  对于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市州级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将从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暂时保留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但考虑到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

  此外,取消了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二是加分分值进一步缩减。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可继续保留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三是加分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对于散居地区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但只适用于吉林省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二、吉林省保留的照顾加分政策有哪些?

  此次改革虽对鼓励性加分进行了调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5年高考吉林省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吉林省少数民族政策如何界定?

  一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少数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10分。

  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5分。

  三是散居地区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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