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驻甘有关单位: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已经全国会计考办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的60分,达到合格标准53人(详见附件1),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有效期至2016年底。
二、省内合格标准50分,达到合格标准的92人(详见附件2),由省职改办、省会计考办核发《甘肃省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
三、以上人员达到《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
附件:
1.甘肃省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全国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2.甘肃省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省内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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