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讲义十五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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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提单的主要内容:由于海运提单具有收据、合约、物权凭证三种作用,牵涉到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的责任和权益,所以内容比较多,但其本身仍可分为正面记载和背面印就条款两个部分。即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提单背面的运输契约,这部分一般不作更改;可变部分是指海运提单正面的内容。

海运提单正面记载的主要内容有:

承运人(即船公司)名称及地址;

收货人(即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货物名称、重量、件数、包装和唛头;

起运港名称及地点;

目的港名称及地点;

写明“BILL OF LADING”(提单)字样;

船舶的名称及航班号;

托运人(即出口商)名称及地址;

运费条款,可注明“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FREIGHT PAID”(运费已付)或“FREIGHT TO COLLECT”(运费待收),也可以注明“FREIGHT PAID AS ARRANGED”(运费按约定条件照付)。因有时卖方不愿让买方获悉其支付运费若干时,可请求船公司在提单上运费栏记载上列词句。 有的船公司为避免成为其他船公司减低运费竞争的根据,而以上述词句代替运费率及运费金额的记载。

提单号码与份数。

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

船主或其代理人(轮船公司)签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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