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讲义三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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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

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凡约定由出票人本人付款的称为本票,约定由另一人付款的则称为汇票或支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使用本票和支票.

汇票当事人:

出票人(drawer)指写成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出票人以签发汇票的形式创设了一种债权并将其赋予收款人.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在汇票上签字的人是汇票的债务人,承担付款或担保的责任.出票人因出票签章而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

付款人(drawee,payer)是出票人在汇票中指定的、在受到汇票提示时进行付款的当事人.他可以自行决定付款与否,因此他只是接受汇票提示的受票人(addressee).但如果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承兑,则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必须承担汇票的到期付款责任.因此,付款人承兑前,出票人为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承兑后,付款人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降为汇票的从债务人.

收款人(payee)是从出票人手中获得汇票的当事人,也是基本当事人中唯一的债权人.收款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转让权和追索权.汇票的收款人可以是记名的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也可以是无记名的任一持票人.

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在转让时,一般要经持票人(转让人)背书后交付给受让人,从而出现汇票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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