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销员《贸易法》知识点八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4-28 15:48:35 浏览数:

2014年外销员《贸易法》知识点八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4年外销员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外销员的一些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行政管理机构都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shareholders meeting)、董事会(board of diree. tors)、监事会和高级职员(officer)组成。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则是公司的决策与领导机构,它是公司管理机构中的中枢部门,《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规定比较详细。监事会是监督董事及高级职员的机构。公司的高级职员是公司的雇员,其中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包括经理在内的其他职员,对其各自的业务负责。

董事会基本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

股东是指认购该公司股份者;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持有该公司股票者。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大会行使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等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编辑推荐:

2014年外销员《贸易法》知识点汇总

上一篇:2014年外销员《贸易法》知识点七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