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序号:
证件号码 |
出生年月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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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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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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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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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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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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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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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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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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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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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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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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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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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知本报名表背面《考生须知》所有内容,保证符合报名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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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 审核意见 |
原件验证:身份证( )学历( ) 注:已验明请打(∨) 验证人: 保险经纪公司复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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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请报考人员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按规定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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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 |
经办人审批: 主管人复核: |
填写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本表内指定位置)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贴在本表背面)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2、报名人员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按规定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书
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并承诺自己不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人签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监制
(报名表背面) 考生须知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报考人员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二、报名时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或同时在两家保险公估公司报名者,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交纳考试报名费,缴费后不办理退费。
四、《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书》要求本人亲笔签名。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
学 历 证 粘 明 贴 复 处 印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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