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法律法规考试重点十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4-12-30

2014年报检员考试 复习已经开始了,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法律法规辅导资料,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1 代理报检单位

①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情况,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②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商品货值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

2. 代理报检单位有以下5种行为,按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的代理报检业务;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代理报检注册登记。(书给别人了,所以这条不完整,待补充,哈哈)

3. 《报检员证》有效期为2年,申请延期需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提出,延期有效期同样为2年。

4.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取得营业执照 ⑵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以上 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理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 ⑷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⑸有不少于5名拟任报检员。其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申请代理报检业务注册登记的,总公司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万以上

5报检员 遗失《报检员证》的,应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在补发报检员证之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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