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复习指导:合同的公正和鉴证

牛课网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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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公证
(一)合同公证的概念
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的公证机关是公证处。
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二)合同的公证程序
二、合同的鉴证
(一)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
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我国的鉴证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国的合同鉴证实行的是自愿原则,合同鉴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
(二)合同鉴证的管辖和鉴证审查的内容
合同鉴证应当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2)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的;
(3)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补正而没有补正的;
(4)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的;
(5)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
(三)合同鉴证的作用
合同鉴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纠正违法合同;
(2)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更加完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3)经过鉴证审查,便于合同管理机关了解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约率。
三、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重点)
(一)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
原则、内容和范围、目的相同。
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
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
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应范围不同
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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