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复习指导:我国的规划体系及特征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6 12:48:13

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复习指导:我国的规划体系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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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规划体系
1.规划的概念
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或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谋划。目标不同,规划的性质相应不同。各类不同性质的规划组成完整的规划体系。
2.我国规划体系的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应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有些企业自主编制的企业的发展规划不属于国家规划范畴。
3.我国规划体系的分类
(1)从纵向来看,我国规划体系分成总体规划(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企业规划等层次。其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国务院有关文件所规范的,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划分的规划类型;企业规划是形成各类规划的基础。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行业规划被归类为专项规划中。
(2)从横向来看,我国的规划体系由发展计划系列和布局系列两类不同的规划子系统构成。发展布局系列规划又称空间规划,是规划体系中的块块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区域规划、开发区规划等。发展计划系列是规划体系中的条条规划。行业与专项规划中的布局内容要与空间规划内容相符,空间规划中关于行业发展和专项问题的规划也应与发展计划相一致。
4.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1)概念
①总体规划,又称综合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性和纲领性的规划。综合规划应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既要照顾各个方面,又要突出重点,是粗线条的。总体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执行优惠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国家和省级政府的总体规划属于综合规划。
国家级规划,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以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在全国规划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省级规划是省级地方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和国家规划,以省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省级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编制时,要在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为市县级规划提供依据,应要与相邻地区的规划相协调。
②专项规划是政府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现行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各种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专题规划、重点专项规划、项目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等都属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基础。
③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空间的落实,也可以看作专项规划的一种特殊类型。区域规划编制的目的是加强地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破除行政封锁,促使“行政区经济”走向区域经济,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规划内容要突出跨行政区的、确需在区域内统筹规划的领域和重大问题,要合理划定各类功能区,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城市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土和生态环境保护、人口流动方向与规模。
(2)三者之间的关系
①总体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优惠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②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总体规划的基础,一个好的总体规划应有若干专项规划为依托,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划是总体规划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③区域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空间的落实,可以看作是专项规划的一种特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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