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造价工程师考其他事项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4-28 19:35:18 浏览数:

2012年广东省造价工程师考其他事项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15日9:00-10月19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上一篇:2012年广东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