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鉴定申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4-28 02:52:06 浏览数:

2012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鉴定申报
 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各地在报名结束在线上报统考报名信息的同时,应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填写上报《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报。各地和省属报名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鉴定各职业报名条件见附件1,2012年统一鉴定各省属报名点名单将在近期的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公告,请大家密切关注。各市鉴定中心报名电话见附件2。)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今年将继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和企业信息管理师等3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经省中心资质初审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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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省统一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验性鉴定,各市可按每职业选择1-2家单位参加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经各市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机械、电子)和网络管理员职业不再作为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分别转为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和日常性鉴定。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再设置面试环节。
 
4、2012年我省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心理咨询师两个职业的申报条件进行调整,请各地做好调整后申报条件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本地区相关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参加补考的考生仍按原标准可参加2012年度的两次补考,理论、实操、综合均不合格的考生视同新参加考试,执行新的审核标准。
 
5、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统考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上半年统考
5月19、20日
4月12日
下半年统考
11月17、18日
10月12日


6、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邮编210009)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全国统考:柳宁,83271779
 
全省统考:孔牧楠,83271779
 
教材及联系电话:翟培胜  83271728
 
传真:83271779
 
四、部分职业考核方式调整
 
1、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术资源做部分调整修订,考试时间和方式做相应调整。
 
2、根据部中心要求,今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鉴定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采用DVD播放录像,请各市按照要求购置相应播放设备,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等级由各市中心和各省属报名点资格审查后确定,各报名点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各省属报名点在对所有报考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物流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物流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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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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