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物流师考试通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2 18:06:25 浏览数:

2012年物流师考试通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统考职业(工种)
 
(一)全国统考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二)全省统考职业(工种):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
 
二、考试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详见附件3、附件4)。综合评审参照《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浙职技鉴〔2012〕07号)要求进行,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由论文撰写改为专题答辩。
 
三、报名要求
 
(一)参加全国、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具体可在“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zjosta.org.cn查询);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要求或符合(浙劳社培〔2006〕122号)文件破格条件(详见附件5)。
 
(二)考生可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鉴定部门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和《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以上表格可在http://www.zsrls.gov.cn/下载)。全国与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为考前50天,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报后将不作修改。
 
四、其他事项
 
(一)统考职业(工种)配套教材、考试指南可参考国家统考教材指定目录(详见附件6)。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理论和实操考试鉴定费用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综合评审费按实收取。培训费标准由各培训机构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许达
 
联系电话:0580—2281525 传真:0580—2281556
 
电子邮箱:zhoushanp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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