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4-27 10:40:17 浏览数:

吉林: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7号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服务基层、方便考生的原则,现就 2012年吉林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6日(详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切勿迟报漏报。
 
注意事项:
 
1.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及外籍考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地点均设在长春考点;其它考生仍在吉林考点报名及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www.nmec.org.cn)。考生网上报名时无需上传照片,到现场审核时由考点统一采集并上传照片。
 
各单位要提醒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登陆吉林市医学会网址:yxh.jlswsj.gov.cn进行查询。
 
4.考生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国家医学考试网《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承诺书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请考生确保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毕业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5.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
 
6.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照片采集、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审核及照片采集阶段:
 
为方便广大考生,取消了各县(市)、区卫生局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初审环节,医学会将采取以下措施:
 
1.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卫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考点将组织人员到当地进行现场审核和照片采集(详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请考生提前咨询好报名相关事宜,以免现场报名时因报名材料不合格而延误报名。
 
2.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永吉县卫生局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审核(详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3.省属、市直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要通知本单位考生按时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报名(详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予报名。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证明原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7.所有材料用曲别针别好,装入统一标准档案袋(可在报名现场购买),从上至下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各种复印件。
 
8.报名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0元/人。
 
9.如对报名有疑问的,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0432-62567069进行咨询。
 
三、注意事项
 
1.2012年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2.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http://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mec.org.cn/。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事宜
 
1.外省医学中专毕业生,不可在吉林省报考。
 
2.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医师资格(疾控中心门诊除外)。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临床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必须具有执业证书,并且执业证书内的执业地点与试用期合格证明上的执业地点需一致,方可按规定进行报考。
 
5.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交报到证、派遣证及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如无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的考生可在报名现场由考点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上查询。
 
6.考生报名地点,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地任选其一。
 
7.为避免考生漏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按时组织本单位考生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8.为了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尽早通知考生准备好报名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9.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0.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通知和指导考生报名,确保考务工作顺利完成。因今年取消了县(市、区)卫生局初审环节,各级医疗机构更需要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指导工作。
 
11.如考生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及考试,考点将继续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要求,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其报名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2.各单位要通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如考生证件丢失,必须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及携带公安部门开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户籍证明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方可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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