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为了向其本国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核批外汇,在未成交前要求出口方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名称,规格,价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这种发票在成交后不
能代替正式发票使用,对双方都无最终约束力。为了区别于正式发票,它必须明显表明“形式发票”字样。 形式发票上一般要显示订单的相关信息。(收货人,合同
号,形式发票号,开出日期)。 产品信息 (品名,数量,价格,交货期)。合同条款 (价格条款,付款方法)。此外,提供我们的银行资料以便客户开证或汇款。
1 .单价条款要明确 (FOB, CFR, CIF)
2 .交期要明确
3 .付款条件要明确 (LC, TT)
出口货物跟单的基本程序:
出口货物跟单是跟单员对履行合同的跟进。它以货,证,船,款为中心,包括备货,催证,改证,租船订仓,(报关,报验,装船),制单,结汇等环节。我们将这些程
序概括为:
(1)筹备货物:按订单及信用证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备好货物。
(2)催审单证:大多数的支付方式是L/C。对安全收汇有保障,因它是银行信用。 只要所装运货物与信用证条款一致,银行保证付款。跟单员应对以L/C为支付方式的合
同进行催证,审核和修改的跟踪工作。
催证:货物快完成时,要催证。
审证:审证是银行和公司的共同职责,但在范围和内容上有所不同。银行从政策面上,开证的国家有无贸易往来?开证行的资信?公司审开证人和受益人对否?L/C的
货物和金额与合同是否相同?装期?特别条款?
改证:审证后发现问题是常事。包装上,总金额,效期,包括拼写错误。要求对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