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12-02-08 11:06:37

2012四川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应聘人员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 4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相符。

  (5)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6)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2年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17日0:00至3月8日23:59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岗位及信息。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无须选择招聘单位,在进行拟聘程序时由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组织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2年3月9日17:00。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3月10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2年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2年3月14日-3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双流县卫生系统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2年3月 12日通过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2年3月 1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流县卫生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卫生事业管理、财务、计算机岗位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5、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卫生事业管理、财务、计算机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其它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2年3月 17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7、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3月27日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8、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报名时打印的《2012年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012届应届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双流县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所有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聘用单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县监察局 (028-85822105)

  政策咨询电话: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

  附件:

  1、《2012年双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考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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