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会计资格证《财经法规》考试重点辅导:原始凭证基本内容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4 06:39:34

浙江会计资格证《财经法规》考试重点辅导:原始凭证基本内容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注意区别于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如,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开头的客户名称);——记账凭证无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红章,代表开据单位);——记账凭证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日期:2008年10月18日               No:02245813

开票人:王红

  开票单位:(盖章)长江仪器厂

  【例题4·多选题】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原始凭证的有( )。

  A.经济合同

  B.转账凭证

  C.银行对账单

  D.借款单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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