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二)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3、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4、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5、办理止付结算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