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辅导讲义:税收负担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5 07:38:5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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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辅导讲义:税收负担

考点:中级经济师考试税收负担的概念

  从绝对的角度看,它是指纳税人应支付给国家的税款额;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它是指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

  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核心。

考点:衡量税收负担的指标

1、衡量宏观税收负担的指标。

  一是国民生产总值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一国税收收入总额占该国同期GNP的

  比率。

  国民生产总值负担率=税收总额÷国民生产总值

  二是国民收入负担率是一定时期内一国税收收入总额占该国同期国民收入总值的比率。国民人包括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或进入最终消费的

  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中间产品的价值。而中间产品严格说属于投入而不是产出,不属于税收的来源,因此,同国民生产总值负担率相比,国民收入负担率更能准确地衡量一国总体的税收负担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国民收入负担率=税收总额÷国民收入

  对比:财政支出的衡量指标,用国民生产总值作分母更恰当。

2、衡量微观税收负担的指标。主要是指纳税人负担率。

  (1)全部税收负担率。即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收的总和与企业总产值(或个人毛收入)的比率。全部税收负担率 = 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收的总和 * 100%企业总产值(或个人毛收入)。

  (2)直接税负担率。即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全部直接税与其收入的比率。由于直接税是不转嫁税,其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因此,在直接税方面可以直接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税收负担。由于直接税(主要是所得税)主要与纳税人的所得额,即除去成本、费用后的纯收入相关,所以实践中多采用纯收入直接税负担率的指标:纯收入直接税负担率 = 企业(或个人)一定时期缴纳的所得税(包括财产税) * 100%企业(或个人)一定时期获得的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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