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十二章辅导讲义:房地产保险

牛课网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1-12-23

1、房地产保险含义与作用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保险的含义

  房地产保险就是指在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中以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根据与房地产有关的风险的潜在损失所涉及的客体,房地产风险可分为财产损失、责任损失。

  (二)房地产保险的作用

  (1)抵御意外不幸,实现经济补偿。

  (2)促进房地产业和保险业的发展。

  (3)增强投保人的信用,促进资金融通。

  (4)为抵押二级市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5)有利于社会增强防灾救灾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2、房地产保险的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

  (2)信用保险。

  (3)房地产责任保险

  (4)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综合保险。

3、房地产保险费和保险费率

  制定房地产保险费率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平合理的原则。

  ②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

  ③费率相对稳定的原则。

  ④促进防灾防损的原则。

4、房地产保险责任

  房地产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一是损害发生在保险单条款已明确规定的保险责任内;二是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三是以保险金额为限度。

  房地产保险的赔偿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补偿限制:

  ①以实际损失为限。

  ②以保险金额为限。

  ③以被保险利益,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以被保险人对该房屋财产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

5、房地产保险合同

  (一)房地产保险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1.保险单

  (1)保险标的。

  (2)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3)保险责任。

  (4)保险期间。

  (5)保险费。

  (6)违约责任。

  2.保险凭证

  3.暂保单

  4.投保单

  5.批单

  (二)房地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及终止

  (1)房地产保险合同订立。

  (2)房地产保险合同的变更。

  (3)房地产保险合同的终止,即保险关系的绝对灭失。

下一篇:2012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十二章辅导讲义:房地产抵押贷款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