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4 00:17: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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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

 

北京市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2. B3. A4. B5. C

6. A7. D8. D9. A10. A

11. D12. A13. A14. D15.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2. ABDC3. ABC4. ABC5. ABC

6. ABCD7. ABCD8. ABCD9. ABCD10. ABC

11. AC12. ABCD13. BD14. ABCD15. AC

16. ABCD17. ABCD18. AD19. ABCD20. ABC

三、判断题

1. √2. √3. √4. x5. x

6. x7. x8. x9. x10. x

11. √12. √13. √14. √15. √

四、简答题

1.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答案]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五、综合题

1. [答案]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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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这份卷子是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希望对您有用,虽然年代久远了,但还是有些参考价值的。

北京市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2. B3. A4. B5. C

6. A7. D8. D9. A10. A

11. D12. A13. A14. D15.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2. ABDC3. ABC4. ABC5. ABC

6. ABCD7. ABCD8. ABCD9. ABCD10. ABC

11. AC12. ABCD13. BD14. ABCD15. AC

16. ABCD17. ABCD18. AD19. ABCD20. ABC

三、判断题

1. √2. √3. √4. x5. x

6. x7. x8. x9. x10. x

11. √12. √13. √14. √15. √

四、简答题

1.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答案]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五、综合题

1. [答案]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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