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考备考:历年真题解析之职业道德(7)及答案解析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8 1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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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考备考:历年真题解析之职业道德(7)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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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87.下列关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权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的概念,也没有司法的活动

B.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

C.新中国的司法制度是独立创建的,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

D.按照对司法特性的理解,我国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时也具有终局性

答案及解析:BD 在中国古代,虽没有司法的概念,但实践中是存在司法活动,故A错误;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故B正确;新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在吸收和借鉴本国和他国先进成果的基础上创建的,故C错误;司法包含着最终裁决的意思,故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时也具有终局性,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88.某开发商以其员工和关系人的名义冒充客户,虚构了250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亿多元。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甲和乙作为银行按揭的主办律师,对数百份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名和相关证明文件未作调查,就向银行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具备偿还贷款能力。检察院在以贷款诈骗罪起诉开发商的同时,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起诉了甲和乙。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律师违反敬业尽职义务的,只有其客户才有权向律师协会投诉和向法院起诉

B.如果甲和乙构成了该项犯罪,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予以没收

C.如果甲和乙构成了该项犯罪,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吊销其律师执业证

D.如果甲和乙构成的是过失犯罪,可以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付

答案及解析:AD 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律师违反敬业尽职义务的,其客户、律师事务所都有权向律师协会投诉和向法院起诉。故A错误;律师收取费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时,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予以没收。故B正确;根据《律师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吊销其律师职业证书。故C正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为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而且保险公司一般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故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89.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

B.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

C.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与法律监督之间在根本点上不存在矛盾

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

答案及解析:CD 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未经控诉一方提起控诉,法院不得自行主动对案件进行裁判的一项审判基本原则。一是可以对裁判一方的权力实施有效地限制;二是可以防止裁判一方先入为主和产生预断;三是有利于控审双方职能在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上的分离,从而保证控审职能真正分开;四是有利于保障控辩双方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平等和诉讼职能的相对平衡。故A正确;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体现了诉讼或司法的过程与结果非截然两分,该特性与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率是相辅相成的。但在确立直接言词原则的时侯,还应当合理规定该原则的适用例外。故B错误;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仍应当接受机关、团体、公民的监督。故C正确;审判及时原则要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案,不拖拉,该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90.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哪些表述存在错误之处?

A.凡是职务犯罪和重案都是检察院自侦的;只有检察院才有批捕权、公诉权;检察院还可以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B.法院实行审判公开,除非法有例外规定,记者都可以采访报道案件;除非法有例外规定,没有在庭上口头调查过的证据,一律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C.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应当保证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

D.在审判制度中实行“两审终审制”,从来没有过“一审终审”的情况

答案及解析:AD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公民权利的犯罪行使侦查权。检察院有批捕权、法院有决定批捕权,只有检察院有公诉权。检察院可以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故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外国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B正确;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会见通信权、查阅复制案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不受侵犯权、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等权利,检察院应当对律师的这些权利加以保障。故C正确;在审判制度中实行“两审终审制”,但也有例外的存在,例如《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可见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故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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